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来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05 浏览次数: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LFCG-2017-76c2

三、服务需求: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县档案馆综合业务用房大楼、原县委政府宿舍小区安保服务工作,共需安保人员12,服务期限叁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  每年人民币伍拾万零肆仟元整(¥504000.00/年)

五、合格的投标人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七、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126日起至20171212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时、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公室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122809:00时前递交至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2017122809:00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公开开标。兹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签到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采购人来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刘翔

联系电话:13385239603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来凤县政府大楼旁)

联系人:田六一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二○一七年十二月五日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更多>>公示公告
最新图片

鄂公网安备 422827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