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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凤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顾问服务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7-05-31 浏览次数: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更正
1、将“五、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且必须进入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更正为:“1.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且必须进入湖北省财政厅PPP咨询机构库;”其它不变。
2、鉴于上述第1条的更正,对本项目的报名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时间作相应的更改:
(1)报名时间:原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至2017年5月 25日;现延期至:2017年6月6日。供应商可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8:30时起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止(工作时间)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17年6月2日9:00时前。现变更为:2017年6月12日9:00时前。
(3)竞争性磋商时间:原为2017年6月2日9:00时。现变更为:2017年6月12日9:00时。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更正
1、将第二章磋商须知中3.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1.1条中“且必须进入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更正为“且必须进入湖北省财政厅PPP咨询机构库”。
2、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6资格证明文件、资料等”的更正:
(1)第5条中删除“查询时间为本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或当日”。
(2)第6条更正为:进入湖北省财政厅PPP咨询机构库(复印件)。
(3)原件审查表中“一资格原件审查”序号9更正为:项目团队成员中的法律类财务类咨询类、工程类专家的注册执业资格证原件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其它不变
特此公告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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