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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来凤县城市污水处理托管运营服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09 浏览次数:

 

现就来凤县城市污水处理托管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FCG-2017-07c,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更正: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六、服务期限作如下更正:
“六、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托管运营服务期限为肆年,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变更为“六、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托管运营服务期限第一次为两年,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根据采购需求顺延合同,顺延期限由采购人拟定,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二、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改为:2017年3月22日9:00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3月22日9:00时前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更改为:2017年3月22日9:00时。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17年3月22日9:00时前。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更正内容的均做出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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