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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水产局中央环保反馈意见序号27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7-12-13 浏览次数:

县水利水产局中央环保反馈意见序号27销号情况公示

 

    按照省环保督查整改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和州、县环保督查整改攻坚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将序号27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编号27):近年来,湖北省虽然加大了湖泊保护力度,但填湖占湖尚未完全遏制,一些湖泊仍在以围垸—养殖—种植—填占的方式被蚕食。

    整改目标:加大江河湖库保护力度,实现全县河道水库无水产养殖污染活动。

    整改措施:

    1.切实推进“清网行动”,强化对全县河、水库围栏、围网及网箱养殖拆除任务的监督检查,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取缔现有江河、水库围栏围网养殖、投肥(粪)养殖。

    2.对我县水库水质开展监测,按时公布,做好水库清污、清淤、除草等基础性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

    1.根据省政府要求和省农业厅、水利厅统一安排,在州政府和州水利水产局指导下,我县各级政府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坚持“还清旧账、不欠新账,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原则,认真统筹、精心组织、严格落实,有序推进全县水产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加强领导。3月6日,全县召开河(库)网箱、围栏养殖及其他水面设施拆除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和部署河(库)网箱、围栏养殖及其他水面设施拆除工作。4月25日召开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成立“来凤县拆除河(库)网箱、围栏及其设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门办公室,组建专班人员,落实拆除责任。二是制定方案。5月10日县人民政府印发《来凤县拆除河(库)网箱、围栏养殖及其他水面设施及补偿实施方案》,明确拆除工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奖励标准和对象,工作职责和责任。三是加强宣传。为使全县河(库)网箱、围栏养殖及其他水面设施拆除工作落到实处。出动宣传车辆12车次,宣传执法船只15船次。张贴了《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拆除全县河流水库围栏围栏及网箱的公告》600余份。截至11月30日,全县拆除网箱51787.25平方米,拆除围栏3589.8米。旧司镇63户拆除网箱44809平方米,围栏746米;绿水镇24户拆除网箱4195.25平方米,围栏1802.8米;漫水乡7户拆除网箱600平方米,围栏930米;百福司镇1户拆除网箱1853平方米,2户拆除围栏441米。

    2. 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度通过项目争取实现增殖放流鱼类苗种约12万尾。各水库专员履行各自职责,对水库不定时开展巡查、水库清污、清淤、除草等基础性工作。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切实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拆除工作要求,加强河库巡察督查,巩固拆除成果;加强河库治理,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

 

    直接责任人:游明华  电话:0178-6282871

    承  办  人:杨晓斌  电话:0718-628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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