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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翔凤镇桂花树村小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3 浏览次数:

 

来凤县翔凤镇桂花树村小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来凤县翔凤镇桂花树村小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下达来凤县翔凤镇桂花树村小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来发改审批【2017】1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来自申请县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来凤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来政办发[2016]50号文件规定,来凤县城市管理局委托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县翔凤镇桂花树村小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翔凤镇桂花树村小街小巷路灯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ESTX-LFCG-2017-29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实施地点:来凤县248省道接龙桥至教育城沿线;
2.项目建设内容:拟在248省道接龙桥至教育城沿线安装路灯62套,桂花树村12个村民小组安装路灯249套,同时进行其他配套设施安装工程。
四.工期:60日历天。
五.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叁拾肆万壹仟捌佰元整(¥341800.00)
六.合格的供应商: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和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和劳动合同,同时2017年第三季度缴纳了社会保险。
3.财务状况良好,以供应商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4.谈判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以后的方可有效,原件应装订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内)。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申请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谈判。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谈判;否则,在谈判时将同时被拒绝。
8.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七.报名与谈判文件获取:
供应商应于2017年11月23日至 2017年11月27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满足“第六条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2条”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恩施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来凤代理部)购买谈判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八.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九.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来凤网。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 2017年11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来凤县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来凤县翔凤镇接龙桥路22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11月29日9时00分;
2、谈判地点:来凤县城市管理局三楼会议室(来凤县翔凤镇接龙桥路221号)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接龙桥路221号
邮政编码:445700
联系人:张 诚
联系电话:13403018999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自治州同欣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107-2号)
邮 编: 445700
联系人: 张  艺
   话:18671896818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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