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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1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格式的要求,现公开来凤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1231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18号行政大楼二楼;邮编:445700;电话:07186282251

一、概述

2016年,来凤县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44号)的总体要求,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健全机制,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力促进了我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把握重点,巩固成果。严格按照省、州政府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认真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公开发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 健全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明确工作职责。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更新,并由专人跟踪网络舆情并及时进行疏导澄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三)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手机APP“云上来凤”和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公开.jpg

 

2016年,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36条。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公开2939条,其中政务动态2075条、公示公告272条、财政资金公开7条、政府文件25份、招标采购公告386条、人事信息5条、政务督查9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160条;通过“云上来凤”公开129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为信函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认真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县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4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来凤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离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不够丰富等。下一步,来凤县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6年本)》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劳动就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财政资金运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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