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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报告
发布日期:2017-10-30 浏览次数:

来凤县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报告

州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自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来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整改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进行整改。针对来凤县存在的31个问题,我县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措施,确定了责任县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并按照州政府要求成立了攻坚指挥部,抽调各责任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加快推进我县整改任务按全州时间节点交账。

目前,我县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31个。截至1015日已完成整改申请销号27个;截至1030日,我县已完成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问题编号:44,73);并完成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关闭整治。经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认可,特申请销号备案。

 

 

 

                            来凤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1030

 

 

 

来凤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编号44:已完成整改。

1.截至1027日,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已完成全县8个乡镇,总计9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初审;2.1030日,县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上报了我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

编号73:已完成整改。

1.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各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于1030日上报州人民政府;2.完善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安全监管。县环保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河坝梁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每月在县政府网站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县卫计局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测,每天在县卫计局网站发布饮用水卫生检测信息;3.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河坝梁水源保护区设置了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等设施;

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关闭整治专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截至1023日,我县禁养区内待关闭搬迁的2家养殖场:大河镇肖汉生猪养殖场、革勒车镇姚友能生猪养殖场已完成关闭并自行拆除了猪圈等设施。

 

来凤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71030日印发

 

来凤县环境保护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销号报告-来环委文〔2017〕12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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