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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来凤县荣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旧司镇大河镇百福司镇天然气销售价格(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8 浏览次数:

来凤县荣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局已完成了定价法定程序, 并向县人民政府呈报了《关于来凤县荣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旧司镇大河镇百福司镇天然气销售价格(试行)的请示》,该请示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分档气量及阶梯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气价格:0420M3/年,3.19/M3421540M3/年,3.51/M3 541M3及以上/年,4.47/M3

2、非居民用气价格:3.78/M3

3、未实行“一户一表” 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简称“合表用户”) 用气价格:3.35/M3

4、建立下游销售价格随上游门站价格变动联动调整机制。

二、概念解释

1、居民生活用气: 指通过天然气管网向居民家庭供应的所有燃气气量。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2、非居民用气: 除居民生活用气以外的用气(不含车用天然气) 。主要包括工业用气、商业用气、服务餐饮业用气等。

3、合表用户: 未实行“一户一表” 的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含用于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用气。

4、计量依据:抄表居民用户以实际抄见气量为计量依据,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用户实际用气量或购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时,供气公司应及时告知用户。分档气量以年为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内累计,不跨年、不结转。

三、优惠政策

对持有有效低保证的困难家庭及烈军属家庭生活用气价格,年用气量在420M3以内的,按2.98/M3执行,超过部分按规定的阶梯气价执行。

四、意见建议

1、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向内挖潜,努力降低运营成本;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企业应在收费大厅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物价部门将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公示价格,及时受理价格咨询。督促企业在其收费大厅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五、执行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至20171231日止。

 附:《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来凤县荣生天然气有限责仼公司旧司镇大河镇百福司镇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来政发[2016]65号)

 

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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