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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再出重拳整治“两违”
发布日期:2017-04-15 浏览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田祥孝)4月14日,县两违办、城管局、公安局、国土局、规划局、县医院等多家单位联合组成工作专班,对城区原209国道西北侧国有土地(野战连)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由于前期工作扎实、组织工作严密,在拆除过程中,现场指挥得当,各部门密切配合,严格依法执法,本次拆违工作进展顺利,共拆除违法建(构)筑物16处,总面积2097.88平方米。

  据了解,此次依法拆除的16处建(构)筑物建设在县城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建设行为。

  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2月23日发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公告,并均已向违法行为人送达,在限期期满后仍有15户(16处)违法建(构)筑物没有自行拆除。4月12日,县有关部门发出行政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公告,决定对原野战连范围内的16处违法建(构)筑物采取行政强制拆除措施。

  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加强“两违”行为的依法整治,形成整治工作常态化和健康有序的土地利用秩序,坚决维护我县良好的土地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秩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推进和脱贫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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