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政府网 > 政务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
来凤县食药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7-09-13 浏览次数: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来凤县食药监局    公开范围:全社会
生成日期:2017年9月13日    办公地址:翔凤镇凤翔大道58号
 
一、单位概况
来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20144月明确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食安办和酒类流通管理局两块牌子。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二、人员机构情况
来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6个机构:办公室、食品综合监管股(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食安办)、人事教育法规股、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行政审批股、规划财务股,直属政府单位。乡镇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食药监局副科级派出机构;设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为县食药监局直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共有编制69名,其中局机关15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59名,离退休人员5名。其中局机关在职人员12名,离退休人员5名。
三、资产情况
2016年全年有固定资产119.35万元,目前主要有1113平方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4辆。
四、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决算总收入197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79.05万元,年初结余40.00万元。总支出81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62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为102.19万元,项目支出145.39万元。项目结余1204.05万元。
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共采购10次,42.6万元。
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3.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下降12.65%,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下降80.79%,公务接待共计60次585人。
 五、名词解释
药品事务: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食品安全事务: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来凤县食药监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
文件类型: .xls 31be58c75b2c0d45954daf102fd1b03d.xls (37.50 KB)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更多>>公示公告
最新图片

鄂公网安备 422827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