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食药许(2017)第0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和《湖北省药品零售分级管理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试行)》的规定,经我局审查认为,以下企业符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
联系电话: 0718-6282389
通讯地址:来凤县翔凤镇凤翔大道58号
邮 编: 445700
拟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名单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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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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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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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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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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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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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家人大药房华龙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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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非处方药类别: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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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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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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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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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家人大药房黄金沙水岸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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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非处方药类别: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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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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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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