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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职能
发布日期:2017-09-02 浏览次数: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开发区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规章及发展战略,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助编制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助编制建设总体规定和详规,按审批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上报纳入全州国民经济计划内,按审批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或审核在开发区范围内的投资项目;根据《湖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赋予管委会的职权和州、县政府的授权,对辖区范围土地、建设、环保、财政、国有资产和矿产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协助或会同州、县有关主管部门对开发区内劳动、人事、安全和生产等事务实施管理,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工作;负责开发区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负责兴建和管理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根据州、县政府授权,对开发区实施封闭式管理,保障开发区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按规定权限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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