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凤镇老茶村7组村民文光署,属铁路拆迁安置户,于2017年6月9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翔凤镇育红桥社区1组(自建小区)建房103.00平方米,根据2017年7月31日文光署本人申请,因本人建房资金困难无法建房,经来凤县翔凤镇黔张常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申请注销该建房手续。经翔凤国土资源管理所现场核实,该户确未动工修建。现公告如下:
注销文光署位于来凤县翔凤镇育红桥社区1组(自建小区),批准时间为2017年6月9日,批准用地面积为103.00平方米的农村村民建房手续。自公告之日起,遗留在外的《来凤县城市规划区农村居民建房申请审批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失效。
特此公告
来凤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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