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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广电局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17-12-14 浏览次数:

来凤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来凤县广电局           公开范围:全社会

生成日期:20164 20   办公地址:来凤县凤翔大道34

来凤县广电局2016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一、单位概况

管理指导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布、传输、播放、转播及有线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的建网建站和广告经营。

二、人员机构情况

广播电视电视局内设机构10处科室(以编制部门批复为准);共有编制78名,其中局机关9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47名,离退休人员22名。其中局机关在职人员7名,离退休人员11名。

三、部门职责:(经本地编制机构管理部门核定的最新部门职责)

(一)全面贯彻新闻宣传、广播电影电视文艺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舆论导向,组织和指导全县性的广播电影电视宣传。

(二)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结合本县实际,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贯彻实施中央、省、州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巩固发展农村广播电影电视网,提高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覆盖率。

(三)协调、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广播电影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申报和承办全县广播电台、电影院及播放点、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电视转播台、发射台的建立或撤销,申报和管理广播电视频率,规定发射功率。

(五)审核、申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核在全县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审核、申报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审批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建立或撤销以及管理有关事务。

(六)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广播电视网建设及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七)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统计工作和局属单位的内审工作。

(八)承担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事务。

(九)负责组织建设、管理全县有线电视网络。

(十)指导全县以及乡镇广播电影电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总收入667.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667.49万元。总支出667.4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86 万元,项目支出41.63万元。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9 万元,2015年度部门预算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9 万元,“三公”经费相同。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164万元。经费支出明细: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5万元, 差旅费7.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2.3692万元,福利费8.347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

六、采购计划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共计12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计划112万元;服务类采购计划8万元。

七、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支出。

2、广播影视:反映广播、电影、电视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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