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来凤县广电局 公开范围:全社会
生成日期2016年10月6日 办公地址:来凤县凤翔大道34号
来凤县广电局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一、单位概况
管理指导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布、传输、播放、转播及有线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的建网建站和广告经营。
二、人员机构情况
广播电视电视局内设机构10个科室(以编制部门批复为准);共有编制78名,其中局机关9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45名,离退休人员23名。其中局机关在职人员7名,离退休人员11名。
三、部门职责:(经本地编制机构管理部门核定的最新部门职责)
(一)全面贯彻新闻宣传、广播电影电视文艺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舆论导向,组织和指导全县性的广播电影电视宣传。
(二)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结合本县实际,拟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贯彻实施中央、省、州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巩固发展农村广播电影电视网,提高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覆盖率。
(三)协调、指导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广播电影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申报和承办全县广播电台、电影院及播放点、电视台、有线电视台、电视转播台、发射台的建立或撤销,申报和管理广播电视频率,规定发射功率。
(五)审核、申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核在全县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审核、申报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审批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建立或撤销以及管理有关事务。
(六)对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利用、广播电视网建设及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七)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统计工作和局属单位的内审工作。
(八)承担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事务。
(九)负责组织建设、管理全县有线电视网络。
(十)指导全县以及乡镇广播电影电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5年决算总收入 15758529.89元,其中:财政拨款15758529.89元。总支出15758529.89元,其中:基本支出4547888万元,项目支出 2987041.89元,年末结转8223600元。2014年度部门预算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33万元,公务接待费25.56万元;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099 万元,公务接待费1.9485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比2014年“三公”经费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6.823311万元。经费支出明细:办公费3.9072万元,印刷费10.9364万元,水费0.1710万元,邮电费2.19156万元,差旅费11.92015万元,维修(护)费2.7041万元,会议费0.06万元,培训费0.85845万元,专用材料费46.88万元,劳务费88.625万元(因我单位编外记者10人和临时聘用人员及乡镇以钱养事人员、乡镇320人员等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等经费做账时做账科目需从劳务费和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列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0998万元,公务接待费1.9485万元,工会经费2.16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2.830251万元。我单位公务车2辆,公务接待批次为64次,接待人数389人,因公出国(境)人数为0。同时2015年比2014年“三公”经费减少是因为县里大活动减少,上级媒体到来凤人数减少。
六、采购计划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共计97.23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计划91.238万元;服务类采购计划6万元。
七、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支出。
2、广播影视:反映广播、电影、电视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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