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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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规范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根据《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15〕23号)和《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恩施州办文〔2015〕23号)精神,我县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等十大类别,对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规范,形成了来凤县县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现将我县县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运行流程向社会公示,欢迎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为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24日。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咨询县审改办,具体联系人:县审改办刘红,联系电话:0718-6282361,电子邮箱:qq549140211,收信地址:来凤县行政中心七楼722室(县编办)。
来凤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六年八月四日                        

鄂公网安备 42282702000015号